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将于2016年8月6日锁定期满,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7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鑫众-元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7日,鑫众-元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买入元力股份股票2,602,801股,成交均价19.52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9138%,锁定期为购买完毕之公告日起12个月(即2015年8月7日至2016年8月6日)。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毕的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鑫众-元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鑫众-元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