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88,372,274.32 544,957,432.13 7.97%
营业利润 17,776,750.37 12,113,514.46 46.75%
利润总额 44,994,512.90 30,877,100.81 4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705,896.99 20,305,825.62 51.22%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258 0.1493 51.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0% 3.42% 2.28%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887,831,030.05 835,753,832.83 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2,225,275.37 586,189,378.38 -10.91%
所有者权益
股 本 136,000,000.00 136,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399 4.3102 -10.91%
每股净资产(元)
注: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公司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优化管理等,把握2015年度木质活性炭行业筑底回暖时机,木质活性炭业务销售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营业利润和增值税退税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参股公司EWS经营业绩提高,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2、2015年4月30日,公司完成元禾化工51%股权的受让,元禾化工列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本次受让股权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上年同期(调整前) 上年同期(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 398,303,359.99 544,957,432.13
营业利润 -11,476,677.90 12,113,514.46
利润总额 5,390,118.86 30,877,10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108,394.79 20,305,825.62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96 0.14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 3.42%
本报告期初(调整前) 本报告期初(调整后)
总资产 606,339,124.61 835,753,83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498,827,996.14 586,189,378.38
有者权益
股 本 136,000,000.00 136,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3.6679 4.3102
股净资产(元)
3、营业利润变动原因:活性炭销售增长、参股公司业绩提高带来营业利润大幅增长。
4、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受营业利润增长和增值税退税增加影响,利润总额大幅增长。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合并元禾化工后,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以前期间,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合并日再将应付的股权转让款8,787万元自资本公积转入长期应付款。因此,2015年末的所有者权益较2014年末减少较多。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6年1月16日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