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公司股东的 盈利:1,725.01万元
盈利:2,587.52万元–2,932.52万元
净利润
附注:公司2015年4月30日完成对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受让,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2014年前三季度披露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项目 调整前(万元) 调整后(万元)
2014年1-9月 737.51 1,72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积极的销售策略,木质活性炭业务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上半年收到销售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的增值税退税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大;
3、满洲里公司通过技改提高产量降低成本,三季度效益增长显着; 4、预计2015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损益约为740万元,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32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