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卢元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
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超募资金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董
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满洲
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股权转让款为 2,950 万元与过渡期损益之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此
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事前发表了同意意
见。
《关于以超募资金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
告》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