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会议由董事长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
决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7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延平区来舟镇宋坍村(与公司厂区毗连)的 126.4409
亩土地使用权,本次购买土地产生的其他相关支付,由总经理决定。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