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017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1 日
(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1 日(星
期五)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 601 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623 人,所持股份 171,042,3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7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 人,所持股份 165,346,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04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 617 人,所持股份 5,695,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752%。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116,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90%;反对 5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0%;弃权 3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7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02%;反对 5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89%;弃权 3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195,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46%;反对 5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4%;弃权 3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51,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47%;反对 5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34%;弃权 3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98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3%;反对 6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 3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338,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92%;反对 6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64%;弃权 37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152,644,001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37,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059%;反对 9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2%;弃权 3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037,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059%;反对 9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22%;弃权 3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 152,644,001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80,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234%;反对 7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4%;弃权 38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280,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234%;反对 7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44%;弃权 38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宁梓、姚卓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