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4-031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6 日(星
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6 日(星
期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 601 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静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0 人,所持股份 182,405,55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2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所持股份 182,287,1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810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所持股份 118,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61%。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30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61,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30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61,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30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61,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305,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61,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2,388,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
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744,5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152,644,001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9,661,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27%;
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61,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7%;反对 1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宣读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2023 年度履职概况、重点关注事项及总体评价和建议进
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宁梓、郭珂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