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1-061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绍绪智能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厦门镒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慧邦天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昭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镒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
股份 43,371,4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
绍绪智能设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绪投资")、厦门镒航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镒航投资")、厦门慧邦天合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邦天合")、厦门昭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绍元投资")、厦门镒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镒源投资"),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22,8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3.54%)。
公司于近日收到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出具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绍绪投资 19,083,428 2.5974%
2 镒航投资 8,674,285 1.1806%
3 慧邦天合 2,168,571 0.2952%
4 昭元投资 6,505,714 0.8855%
5 镒源投资 6,939,428 0.9445%
合计持股数 43,371,426 5.90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
2.股份来源:公司 2020 年度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
减持的期间除外)。
4.价格区间:5-20 元/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7.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6,022,8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4%)。
其他说明:
(1)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本次减持事项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关于业绩承诺及股份锁定期的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
1. 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超业精密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2019 年度不低于 6,600 万元,2020 年度不低于 7,900 万元,2021 年度不低于 9,500
万元。
2. 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
会审核通过(包括有条件通过及无条件通过)的,则业绩承诺期顺延为 2019 年、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其中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承诺净
利润与本协议约定一致,2022 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0,700 万元。
(二)股份锁定期
在业绩承诺期顺延的情况下,除下述约定的情形外,交易对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福能东方全部股份,交易对方保证标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承诺,不得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标的股份时,应当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约定标的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1.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绍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30%:(a)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届满 12 个月;(b)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一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告》;(c)交易对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一年的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完毕当期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2.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绍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30%:(a)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二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告》;(b)交易对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二年的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完毕当期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3.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绍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20%:(a)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三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告》;(b)交易对方已完成承诺年度第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完毕当期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4.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绍绪投资、镒航投资、冠鸿投资、镒源投资、绍元投资和慧邦天合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中认购福能东方全部股份的20%:(a)福能东方依法公布承诺年度第四年的年度报告和超业精密《专项审核报告》;(b)交易对方已完成各个承诺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或者已向上市公司履行完毕各个承诺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实现及解禁情况
因本次交易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
故业绩承诺期顺延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超业精密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68,913,304.38 元(计提超额业绩奖励前),高于承诺数 66,000,000.00 元(详见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577 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超业精密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8,242.90 万元,高于
承诺数 7,900.000 万元(详见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本次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已届满 12
个月,且超业精密如期完成 2019、2020 年度业绩承诺。即截至本公告日,上述
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的 60%已解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7 日刊载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绍绪投资、镒航投资、慧邦天合、昭元投资、镒源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