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2019-039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松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8: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信息的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胡卫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齐文晗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景松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桂良、朱智伟、李进一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经济与行业等外部环境冲击下,维持公司整体经营的稳定。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63.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6%;实现营业利润-82,219.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5.08%;实现利润总额-82,655.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8.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399.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41.37%。2018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42元;每股净资产为1.4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6.21%。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智慧松德2018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提交的公司董事2018年度绩效薪酬考核结果。由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利润为亏损,公司董事的年度绩效薪酬均为零。
2018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应发董事津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8年应发董事津贴总额
(税前)
1 郭景松 董事长 3.27
2 张晓玲 副董事长 3.21
3 雷万春 董事、总经理 3.02
4 贺志磐 董事 3.12
5 秦波 董事 3.05
6 钮旭春 董事 3.15
7 朱智伟 独立董事 8.28
8 李进一 独立董事 7.95
9 刘桂良 独立董事 8.10
合计 43.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提交的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薪酬考核结果。由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利润为亏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均为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以下薪酬方案执行: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景松先生,税前年度薪酬执行标准:①基本薪酬为人民币96.00万元,②绩效薪酬为人民币24.00万元。
(2)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张晓玲女士,税前年度薪酬执行标准:①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0.00万元,②绩效薪酬为人民币15.00万元。
(3)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胡卫华先生,税前年度薪酬执行标准:①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0.00万元,②绩效薪酬为人民币15.00万元。
(4)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税前年度薪酬执行标准:①基本薪酬为人民币48.00万元,②绩效薪酬为人民币12.00万元。
(5)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税前年度薪酬执行标准:①基本薪酬为人民币36.00万元,②绩效薪酬为人民币9.00万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及考核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该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不断的发展,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84,390,794.28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