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公告编号:2019-002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松德”或“公司”)于2018年11月0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德实业”))、雷万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女士)、舟山向日葵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先生)的函告,获悉其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控”),于2018年11月05日签署了《郭景松、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雷万春、肖代英、舟山向日葵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卫伟平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智慧松德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10,375,156股(占公司总股本18.83%)转让给佛山公控。其中,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松德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智慧松德股份无限售流通股58,205,456股(占公司总股本9.93%);雷万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智慧松德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739,467股(占公司总股本2.51%);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智慧松德股份无限售流通股37,430,233股(占公司总股本6.39%),每股转让价格5.30元。
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市国资委关于收购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佛国资改〔2018〕113号),佛山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关于股份转让重大事项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已获佛山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8)等公告文件)。
2018年12月28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过户完成后转让双方持股情况
序 本次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股情况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郭景松 124,323,826 21.21 93,242,870 15.91
2 张晓玲 52,221,000 8.91 39,165,750 6.68
3 松德实业 56,277,000 9.60 42,207,750 7.20
小计 232,821,826 39.72 174,616,370 29.79
4 雷万春 67,224,934 11.47 57,578,800 9.82
5 肖代英 23,973,635 4.09 18,880,302 3.22
小计 91,198,569 15.56 76,459,102 13.04
6 舟山向日葵 26,847,002 4.58 703,352 0.12
7 卫伟平 11,286,583 1.93 0 0.00
小计 38,133,585 6.51 703,352 0.12
8 佛山公控 0 0.00 110,375,156 18.83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郭景松、张晓玲夫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佛山公控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375,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