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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松德: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2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松德”、“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现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1、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开市起停牌。

    2、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6日起继续停牌。

    3、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4、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5、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6、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5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现已于2018年5月23日完成了对重组问询函的答复工作,并对《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7号),公司已于5月30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1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81、2018-090、2018-101、2018-115、2018-119、、2018-136、2018-137)。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认真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以来,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磋商重组相关事宜,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但是,由于受到预案披露后股市二级市场剧烈波动、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家去杠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交易各方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终止,是公司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一致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会持续聚焦工业自动化装备领域,围绕自动化生产线、无人车间、智慧工厂等方向,以更大的力度、更多元的方式全面拓展公司在自动化装备领域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终止,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终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公司提示性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交易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
《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