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编号:2018-016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松德”)于近日收到股东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雷万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女士、舟山向日葵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先生递交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郭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 郭景松 124,323,826 21.21%
张晓玲 52,221,000 8.91%
郭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176,544,826 30.12%
2 雷万春及其一致行动人 雷万春 76,771,734 13.10%
肖代英 25,173,735 4.29%
雷万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101,945,469 17.39%
3 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 舟山向日葵 39,562,302 6.75%
卫伟平 11,303,583 1.93%
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50,865,885 8.68%
合计持股数 329,356,180 56.19%
注:截至本公告日,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32,821,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2%;雷万春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94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9%;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0,865,88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郭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雷万春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
2.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度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
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6.减持原因:通过股份减持获得资金回笼,降低其股票质押率;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7.减持股份数:
(1)郭景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44,136,207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不超过7.53%。其中,郭景松先生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31,080,957 股,张晓玲女士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3,055,250股。
(2)雷万春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5,486,367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不超过4.35%。其中,雷万春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9,192,934股,肖代英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6,293,433股。
(3)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50,865,885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不超过8.68%。其中,舟山向日葵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39,562,302 股,卫伟平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1,303,583股。
8.
其他说明:
(1)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中山市
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不少于 188,685,619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低于32.19%。雷万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女士)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不少于76,459,1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低于
13.04%;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减持价格区间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本次减持事项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情况
郭景松先生承诺:“公司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郭景松、张晓玲同时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及其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郭景松先生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公司201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1)郭景松先生承诺:“其或其控制的企业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雷万春先生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转让”。
(3)舟山向日葵、卫伟平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公司与雷万春、肖代英、张太巍、陈武、杜晋钧、唐水花、李智亮分别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大宇精雕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为人民币 8,390万元、人民币10,810万元和人民币12,000万元。
(5)除上述承诺外,雷万春、肖代英、张太巍、陈武、杜晋钧、唐水花、李智亮还作出如下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地位不发生变更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等,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郭景松先生、雷万春先生、肖代英女士、卫伟平先生、舟山向日葵的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低于32.19%,郭景松先生仍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会积极保证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五、备查文件
郭景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晓玲女士、雷万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代英女士、舟山向日葵及其一致行动人卫伟平先生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