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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松德:关于在重庆市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7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编号:2017-083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重庆市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市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以重庆智慧大宇科技有限公司(系大宇精雕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宇”)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竞拍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前沿科技城一块面积约为11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本次竞拍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开发”)。重庆开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竞拍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宜。

    4、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拟进行的交易符合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16号

    3、法定代表人:唐利

    4、经营范围:承担创新经济走廊、石盘河商务区范围内的项目开发;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

    2、土地位置:重庆市渝北区前沿科技城C3-25-1/02地块;

    3、用地面积:110亩(最终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最终以规划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5、交易价格:项目用地挂牌起始价格以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为准,税费按相关规定征收。

四、《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临空战略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

    2、总投资额:约60,000万元;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项目总建筑规模:约110亩,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最

终以规划部门审定的方案为准);

    5、项目内容:

    (1)引进智能装备产业研发、生产制造基地。在渝北区投资建设大宇机器人、3C、AOI视觉检测、新能源等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相关配套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基地。

    (2)结算中心。乙方项目公司结算业务必须在渝北区结算、纳税。

    6、项目建设要求:

    (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在甲方园区内设立大宇项目公司,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完成乙方项目公司的工商及税务登记等注册手续。

    (2)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每年产出强度不低于900万元/亩,

每年税收强度不低于25万元/亩。

    (3)预计2019年底投入生产制造,自项目投产起,第一完整年度产值达到

3亿元,项目年纳税总额900万元以上;第二完整年度产值达到4亿元,项目年

纳税总额1,200万元以上;第三完整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项目年纳税总额1,500

万元以上;第四完整年度产值达到8亿元,项目年纳税总额2,400万元以上;第

五完整年度产值达到10亿元,项目年纳税总额3,000万元以上。以后力争逐年

递增,最少提供稳岗就业岗位达200个。

    7、项目主要扶持政策:

    (1)专项扶持资金:按照(大宇精雕实拍土地每亩单价减去10万元)乘以

用地面积进行计算和执行。

    (2)税收优惠:项目预计2019年投入生产制造,自项目投产起前5年,乙

方项目公司在渝北区生产、研发、结算产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甲方参照乙方项目公司在甲方辖区缴纳的上述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存部分的100%、100%、100%、50%、50%予以奖励。

    (3)销售奖励:项目投产后3年内,甲方对乙方项目公司在渝北区内实际

生产的智能装备设备,按其销售额的5%给予销售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

元。

    (4)研发鼓励:自项目投产至2020年12月31日止,鼓励乙方项目公司加

大内部研发经费支出,具体按照《渝北区加大研发经费支出支持办法》规定执行。

之后按照重庆市、渝北区相关规定执行。

    8.违约责任

    (1)乙方项目公司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资金到位、开工、建成、投

产等建设计划,且无免责事由的,视为违约。甲方依照协议条款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协议给予乙方项目公司的各类项目扶持,已经执行的,应返还或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如乙方项目公司未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期限资金到位、开工建设,且无免责事由,逾期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的,补充协议约定的产业扶持资金减半执行;逾期12个月以上的,补充协议约定的产业扶持资金取消。

    (3)乙方项目公司违反我国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项目用地的出让合

同提前终止、提前收回项目用地的,乙方项目公司依据补充协议已实际享受的扶持资金,应返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或甲方从回购该项目用地使用权的价款中予以扣除。

    9.其他说明: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丙三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玖份,甲方保留叁份、乙方保留叁份、丙方保留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参与竞拍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内众多手机厂商已纷纷在重庆建厂,目前重庆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手机生产基地,未来产业发展机会巨大。公司作为上游智能装备企业,一直采取紧盯大客户的市场策略,与国内下游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因此,在重庆购置土地使用权并建设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后,能进一步贴近下游客户,提高市场反映速度,更好地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的建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预留了充裕的拓展空间。

六、其他说明

    1、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相关程序,具体竞拍金额及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对大宇智能装备及机器人产业园项目落地事宜进行可行性论证,待落实具体项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