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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关于签署填埋场综合治理土壤修复服务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中电环保:关于签署填埋场综合治理土壤修复服务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填埋场综合治理土壤修复服务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一公司”)签署了苏州盛泽镇污泥填埋场综合治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金额约16721.5万元(含税)。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

  1、企业名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万大勇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6日

  5、注册地址:东西湖区台商投资区东吴大道特1号

  6、经营范围:建筑、市政公用、电力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隧道、路基、路面、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信息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道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输出;防雷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防雷工程设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电力设备销售;房屋预制构件、金属预制构件的生产、组装及销售;进出口贸易。

  7、公司与中建三局一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建三局一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并确认收入情况。

  9、自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中建三局一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签订合同。

  10、履约能力分析:中建三局一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的三级
法人单位,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鉴于中电环保作为成员单位,与中建三局一公司(牵头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苏州吴江市盛泽镇污泥填埋场综合治理服务项目第一标段投标并中标,并与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该项目合同(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9443.60万元)。同时,基于联合体工作分工,公司与中建三局一公司签署了该项目的合作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1、甲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采用“污泥干化转运耦合焚烧+废水臭气处理”方式,对盛泽镇污泥填埋场A区6.9万m²区域面积的污泥,通过挖方、干化、外运焚烧处置等工序,进行污泥清理、处置工作。

  2、协议内容:中建三局一公司负责项目的总承包及管理工作,中电环保承担填埋污泥(含表层杂填土等)以及部分土方的开挖、转运、焚烧处置工作,包括开挖和清理过程中的扬尘、臭气处理,场内积水及污泥处理产生的废水收集及环保处置,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等。

  3、金额:合同金额为16721.4960万元(含税,暂定合同额)。

  4、工期:36个月。

  5、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旗下的固废产业,全面拓展污泥处理、土壤修复、餐厨垃圾处理、油泥处理、危废处置等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拥有原/异位固化稳定化、原/异位化学氧化还原、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综合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及自主研发的污泥干化耦合处理技术(列入国家“一带一路”百强环保技术)、系统工艺及商业模式,将污泥干化后,与电厂燃煤耦合发电替代燃煤,可
控煤减碳,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规模化处置。公司已在江苏、广东、河南、湖北等地建设近20个项目。目前,公司污泥处理总规模近300万吨/年,每年可对应减排约10万吨二氧化碳,实现源头减碳,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做出贡献。

  本项目的承接,是公司在土壤修复业务领域取得的重要突破,提升公司该业务的竞争优势和市场规模,促进该业务的发展,为提升公司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供支撑。

  2、公司本次项目合同金额16721.5万元,约占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18.18%,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内,存在因设备、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本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建三局一公司签署的盛泽镇污泥填埋场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2、联合体与盛泽发展签署的盛泽镇污泥填埋场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合同(第一标段)。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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