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9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管袁劲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持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5,492,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13%)的股东暨总工程师,袁劲梅女士计划在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994%)。
公司近日收到总工程师袁劲梅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袁劲梅。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劲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492,00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11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获授的股权激励解禁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需要。
3、减持期间: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月8日(窗口期不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0.1994%。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袁劲梅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权激励时所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日12个月后分三次,并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进行解锁。实际解锁情况应依据锁定期和解锁期规定的解锁条件和考核结果,按《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的安排由公司统一分批解锁。
截至本公告日,袁劲梅女士一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的不确定性
袁劲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袁劲梅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袁劲梅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袁劲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