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3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4月9日、4月12日、4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发布了以下重要公告:
(1)2020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田湾核电、徐大堡核电两个水处理项目合同(总额约1.04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项目合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项目合同,合同总额1.04亿。公司在国内核电水处理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项目覆盖核电的除盐水、凝结水、二回路汽水取样和化学加药、放射性废水等,特别是在第三代核电技术项目中,公司还承接了山东海阳和浙江三门项目、中广核首台第三代反应堆华龙一号,防城核电3、4号机的凝结水及除盐水,实现了核电第三代反应堆的全满贯。
在核废水治理方面,公司重视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承接的桃花江核电厂放射性废液深化处理系统工程样机合作开发研制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开发、试验等研发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放射性废液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对核电厂的排放标准要求。目前,上述田湾核电、徐大堡核电两个项目
处于设计阶段。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污泥耦合处理项目(2000吨/日)投入试运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该项目集中处理深圳市含水率40%市政污泥,规模为2000吨/日,同时具备含水率60%污泥600吨/日的处理能力,将全量接收并处置深圳市市政污泥。
在碳达峰、碳中和业务方面,公司顺应十四五规划“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要求,已在南京、苏州、镇江、徐州以及广东、河南、湖北等地建设近20个污泥耦合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近300万吨/年,经核算,每年可为电厂节约3.09万吨标准煤、对应减排7.72万吨二氧化碳,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碳的产生和排放,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做出贡献。目前,该项目试运行稳定正常。
(3)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扬子江环境集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合资公司“扬子江环境集团”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2020-071),公司联合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江宁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两家国资平台,以及环保产业创新集聚区培育的江苏国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扬子江环境集团,侧重为扬子江流域水、土环境治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项目总包,共同打造环保支柱产业,为长江大保护做贡献。目前,扬子江环境集团正全力开拓市场业务。
2、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均保持稳定增长。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2)。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在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4月9日、4月12日、4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和《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对2020年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本次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经确认,截至目前实际业绩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