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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中电环保: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8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连军先生因病去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需增补 1 名独立董事。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张阳先生和唐后华先生两位独立董事履行。截至本公告日,王连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激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激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激女士简历

    李激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博士学历,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历任无锡城北污水厂厂长、无锡市排水管理处副处长、无锡市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南大学教授、博导,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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