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2-006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为更好地建设和实施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
目之一的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以符合江宁区新的城市规划要求;另外,为提升
公司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形成公司新的利润
增长点,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经过多方联系、考察,并经2012年2月27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2012年2月28日,公司与南京江宁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投资协议书,建设水处理系
统集成中心、水专项综合治理技术转化中心、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鉴于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为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履行募投
项目变更的批准程序后,进行相应变更;另外,水专项综合治理技术转化中心及
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拟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公司将在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
参与项目用地竞拍及投资建设等工作。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4、公司将根据项目实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项目投资协议书概况及内容
1、项目位置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周家杆路北、机场高速以东、家园中路以西、
白塘路以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边界及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测定
为准。总用地约 116 亩,将由国土管理部门根据用地交付进度分期挂牌出让,公
司将分期建设,争取一期工程用地面积达 80 亩。
2、公司按照项目规划持续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征地批准
后3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并承诺在挂牌出让成交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
开工建设,一期工程2年内竣工投产。
3、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为摘牌实际成交价格(实际土地款总额按照土地的
实测面积计算),投资强度为每亩 350 万元人民币(已满足开发区投资强度要求)。
4、违约责任:公司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按协议规定实施。如延期开工时,公司应于
原定开工日期 30 日前向管委会提出书面延期说明,并得到管委会认可,但延期开
工不得超过 3 个月。非公司原因而导致延迟,则应当予以顺延。若公司未按协议
约定按时开工建设或竣工投产的,或者建设期内中止建设满 6 个月的,管委会有
权解除本协议(非公司原因导致除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土地管理部
门依法无偿收回土地。如果公司擅自改变该项目的建设规划,管委会有权要求公
司中止建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协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拓展公司的业
务市场,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形成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
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
展。
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管理层将采
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投资框架性协议,项目还需进行节能评估、环境评估、项
目备案等程序,并按法定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过程及其产品销售
等面临各种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