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 年被认定为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08 至2019 年连续十二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及《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0 年公司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近日,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
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证书编号:GR202031001590,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将自 2020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