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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东富龙: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及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超募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中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 1 年)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号 1837 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6 元,募集资金总额172,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947.1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57,052.8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3,886.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25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11]39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德惠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2011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出资人民币 4,900 万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德
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出
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投资设立上海东富龙德惠净化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2)2011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2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3)2013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3,000 万元投资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2,400 万元收购部分股权,并单向增资 600 万元,最终持有上海典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1.72%股权。公司已支付增资款及股权转让款 3,0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4)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6,597,160 元购买医谷 现代商务园(二期)房屋建筑一幢,房屋建筑面积:1970.16 平方米。公司已使用 26,597,160 元支付房屋价款。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5)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4,895 万元投资上海瑞派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东富龙制
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出资 3,395 万元收购 100%股权,增资 1,50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1,500 万元及股权转让款 3,395 万元合计4,895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6)2014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6,385,982 元购买位于武汉九龙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加速器二期的房屋建筑一幢,建

筑面积 3562.17 平方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14,747,383.80 元
支付房屋价款。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7)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900 万元增资上海东富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东富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9,9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8)201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设立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投资款 25,00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9)2015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 万元参股投资上海诺诚电气有限公司,持有 14.77%股权,公司
已支付投资款 3,500 万元。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诺诚电气董事长茆顺明先
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 437.5 万股作价 3,500 万元(每股人民
币 8 元)转让给茆顺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2019 年 12 月,鉴于上述股权转让协
议尚未执行完毕,公司与诺诚电气及其董事长茆顺明补充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约定诺诚电气回购公司剩余持有的347.5万股,作价2,780万元(每股人民币8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转让 90 万股,作价人民币 720 万元,预收股权回购款 1,112
万元,共计人民币 1,832 万元,上述款项已返还超募资金账户。

  (10)2016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00 万元收购驭发制药 40%股权的议案》(现更名为东富龙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19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将原投资额 3,600万元调整至 3,558.96 万元,公司已支付转让款 3,558.96 万。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11)2017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10 万元增资上海承欢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后持有上海承欢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已支付增资款 3,610 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12)2018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东富龙德惠设备 1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0 万元收购上海东富龙德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富龙德惠设备”)15%的股权,公司已支付款项 2,25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东富龙德惠设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事项。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承诺投资 108,080.28 万元,已累计支
出 82,916.42 万元,承诺投资尚未支出的超募资金为 25,163.86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及收益账面余额为 75,051.68 万元,其中未有投向的超募
资金净额为 22,337.20 万元,有投向仍尚未支出的超募资金为 25,163.86 万元,超募资金收益为 27,550.62 万元。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超募及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拾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且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且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4、投资期限

  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将按照上述执行,不再按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内容执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即使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超募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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