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3
日(星期二)在公司(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9号)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公司8名董事均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樊勇明先生委托钱逢胜先生代为出
席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效东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
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
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樊勇明、胡鸿高、钱逢胜向董事会分别提交《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三位独立董事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2833.7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规模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经营管理能力和2018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拟定201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税前)标准如下:
姓名 职位 2019年薪酬标准
(税前)万元
郑效东 董事长、总经理 60
郑效友 董事、副总经理 60
张海斌 董事、副总经理 60
郑金旺 董事、技术总监、研发总监 60
唐惠兴 董事 50
常丞 副总经理 50
程锦生 副总经理 50
徐志军 财务总监 50
王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5
赞成票,3票,占参与表决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参与表决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参与表决董事的0%。关联董事郑效东、郑效友、唐惠兴、郑金旺、张海斌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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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十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实际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意公司及旗下境内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申请叁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贰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39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第2、3、4、5、6、8、9项决议内容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8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
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