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4-077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完成对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确认,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4年9月26日
2、授予数量:510,000股
3、授予对象:4人
4、授予价格:13.2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1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0.161%。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和40%,解锁后的标的股票可依法自由流通。解锁期的任一年度公司绩效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必须回购并注销该部分标的股票。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详见2014年9月26日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8、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6,772,8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1月1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1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11月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4年11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4位股权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合计人民币6,772,8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51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6,262,800元。截至2014年11月3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417,83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17,417,83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4年9月2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
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和40%。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9,770,521 50.42% 510,000 160,280,521 50.49%
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
股
3、其他内资持 7,468,206 2.36% 510,000 7,978,206 2.51%
股
其中:境内法人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7,468,206 2.36% 510,000 7,978,206 2.51%
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
股
5、高管股份 152,302,315 48.06% 152,302,315 47.98%
6、基金、产品
及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 157,137,309 49.58% 157,137,309 49.51%
股份
1、人民币普通 157,137,309 49.58% 157,137,309 49.51%
股
2、境内上市外
资股
3、境外上市外
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16,907,830 100.00% 510,000 317,417,830 100.00%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17,417,83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85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316,907,830股增加至317,417,83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授予完成前 授予完成后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
(股) 额比例 (股) 额比例
郑效东 198,428,159 62.61% 198,428,159 62.51%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