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4-037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富龙”)于2014年5
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5月5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
度的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已经公司201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富龙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04人。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五年。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2)本计划首次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
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1
可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
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5、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
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第一个解锁期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3年,2014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2015年的营
第二个解锁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016年的营
第三个解锁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第一个解锁期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3年,2014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0%,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2015年的营
第二个解锁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016年的营
第三个解锁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以上“净利润”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会计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
若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不得
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项目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得分 80分以上 70-80分 60-70分 60以下
解锁比例区间 100% 80% 70% 0%
注:解锁期考核为合格(不含)以下,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统一回购
注销。
6、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
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0,800万股的2.885%。其中首次授予540万股,占本计
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