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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3,39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2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8、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63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
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 984,3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8-0.01-0.01 =3.36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