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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汉得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5
名,参加表决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迪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 润 为
83,418,215.76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8,710,923.46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49,528,039.86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42,579,132.2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742,579,132.2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的前提下,现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 984,3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43,16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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