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授予 153 名激励对象 4,937.0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汉得JLC2,期权代码:03648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以及《关于拟向董事、总经理黄益全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关于拟向董事、总经理黄益全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对《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办法》《授权议案》以及《关于拟向董事、总经理黄益全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5、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以2022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4,937.00万份。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153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37.00 万份
3、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77 元/股
4、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53 名,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额比例
(万份) 的比例
黄益全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728.00 35.00% 1.95%
沈雁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0.00 2.03% 0.11%
TAKAKURA 日本 核心技术(业 30.00 0.61% 0.03%
MASAYUKI 务)人员
Ng Tik Sin 新加 核心技术(业 10.00 0.20% 0.01%
坡 务)人员
KUNIEDA 日本 核心技术(业 10.00 0.20% 0.01%
MAKOTO 务)人员
Qiuyu SHAO 荷兰 核心技术(业 8.00 0.16% 0.01%
务)人员
叶天浓 中国 核心技术(业 8.00 0.16% 0.01%
台湾 务)人员
HITESH 印度 核心技术(业 6.00 0.12% 0.01%
KUMAR 务)人员
TAJUDIN 印尼 核心技术(业 6.00 0.12% 0.01%
务)人员
谭皓玮 中国 核心技术(业 6.00 0.12% 0.01%
台湾 务)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25.00 61.27% 3.42%
(共 143人)
合计 4,937.00 100.00% 5.58%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上述“公司股本总额”为公司截止2021年12月6日公司股本总额 88,405.6121万
股;
(3)根据激励对象有效证件,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首次公告的《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YEH, TIEN-NUNG”更正为“叶天浓”,“Tan, Hao-Wei”更正为“谭皓玮”。前述更正事项不存在人员变更的情况。
7、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各为30%、30%、40%。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