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8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 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磊、王媛等共计 103 人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1、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同日,独立董事就《2016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与《关于核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授权议案》及《考核办法》。
4、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2016年7月22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9.35万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1%。授予价格为7.27元/股。
5、201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16年激励计划》确定的1163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该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5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7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124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人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5人被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该次董事会将《2016年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039人,并将《2016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份数量调整至2709.55万股。
7、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6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8、2016年9月2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对象为1039人,授予数量为27,095,5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
9、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0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493,500股限制性股票。
10、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932名激励对象7,380,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1、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0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1,904,350股限制性股票。
12、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827名激励对象6,564,4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3、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0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68,800股限制性股票。
14、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723名激励对象7,671,8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回购注销条件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6 年
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授予价格;2、按以下三种价格较低者确定:(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回购实施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3)回购实施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如无特别注明按照本条 2 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则本计划提到的回购价格均为本条 1 授予价格。
三、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2016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规定:
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
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汉得信息股票缩为N股股票)。
3、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若由于派息事项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且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低于1元/股的,公司将按照1元/股回购相关限制性股票。
4、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 857,887,8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
股本 872,994,5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 887,582,5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针对在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前离职的员工,其回购价格=授予价格-0.05-0.03=7.19元;
针对在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离职的员工,其回购价格=授予价格-0.05-0.03-0.03=7.16元。
四、回购数量
本次离职激励对象共 104 名,其中离职员工戴长岑剩余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暂不予回购注销,待该部分限售股解除冻结后,公司另行办理回购手续。故本次回购人数为 103 人,本次回购数量为 1,068,8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获授股份 回购注销股份 原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股) (股) (元) (元)
1 张磊 30,000 12,000 7.27 7.16
2 王媛 5,000 2,000 7.27 7.19
3 张超 30,000 12,000 7.27 7.19
4 王飞 40,000 16,000 7.27 7.19
5 杨雷 20,000 8,000 7.27 7.19
6 王立祥 60,000 24,000 7.27 7.19
7 张滇 40,000 16,000 7.27 7.19
8 林立 40,000 16,000 7.27 7.19
9 李楠 20,000 8,000 7.27 7.19
10 陈宸 20,000 8,000 7.27 7.19
11 盖博 20,000 8,000 7.27 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