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9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33号公司A栋1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15:00至2018
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迪清先生。
2、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5,814,46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7.012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622,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84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192,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5%;
(3)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192,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迪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四)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五)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23,750,932.9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87,010,977.3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
定盈余公积金28,701,097.7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1,007,660,689.99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09,281,139.11
元;现拟以目前总股本872,994,5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189,837.67元。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5,814,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235,644,113股
占99.9278%
反对:170,347股
占0.0722%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192,529股,意见如下:
同意:21,022,182股
占99.1962%
反对:170,347股
占0.8038%
弃权:0股
占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黄益全先生、李西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01、选举黄益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14,792,131股
占91.085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0,200股
占0.8031%
10.02、选举李西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14,792,131股
占91.085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0,200股
占0.80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龚嘉驰律师、陈说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