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4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对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确认,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对授予股数和人数的调整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7 年激励计划》”)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月15日。
2、授予数量:1908.5万股。
3、授予对象:565人。
4、授予价格:5.92元/股。
5、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908.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24%。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2017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2017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和40%,解锁后的标的股票可依法自由流通。在解锁期内,业绩考核年度之业绩指标未达考核条件或者不能够满足其他解锁条件的,则考核年度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的价格回购未能解锁的标的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第一批于上市
日起12个月后 以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8年 30%
至24个月内解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激励对象获授锁
的限制性股票
自上市之日后
的
12 个月
第二批于上市
日起24个月后以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9年 30%
至36个月内解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锁
第三批于上市
日起36个月后以2016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0年 40%
至48个月内解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锁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对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除需满足上表所列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以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汉得信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⑦ 知悉股权激励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
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⑧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⑨ 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⑩ 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1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15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董事会将《2017年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65人,并将《2017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份数量调整至1908.5万股。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除上述事项外,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股东大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见本公告附件,该名单与公司2018年2月9日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112,983,200元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2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6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2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8年2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565位股权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12,983,200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08.5万股,每股认购价格为5.92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08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3,898,200元。截至2018年2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2,994,589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72,994,589元。
六、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8年1月1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189,865,034 22.23 19,085,000 208,950,034 23.93
(或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63,571,737 19.16 163,571,737 18.74
首发后限售股 7,648,997 0.90 7,648,997 0.8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8,644,300 2.18 19,085,000 37,729,300 4.32
二、无限售流通股 664,044,555 77.77 664,044,555 76.07
三、总股本 853,909,589 100.00 19,085,000 872,994,589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872,994,589股摊薄计算,2016年
度每股收益为0.28元。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853,909,589股增
加至872,994,58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
情况如下:
授予完成前 授予完成后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比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比
例 例
陈迪清 107,311,067 12.57% 107,31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