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7-084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一致同意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600股,占《2014年激励计划》中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70%。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4年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1、201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激励计划》及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2014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4年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及《授权议案》。
4、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10月31日。《2014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5.5万股,授予价格为6.50元/股。
5、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14年激励计划》确定的616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该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60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自愿放弃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该次董事会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56人,拟授予的股份数调整至1269.6万股。
7、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4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8、201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对象为556 人,授予数量为12,696,000 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3日。
9、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0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5,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536名激励对象5,537,7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1、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38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66,500股限制性股票。
12、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2,500股限制性股票。
1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5,096,7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4、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6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95,000股限制性股票。
15、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423名激励对象6,000,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201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2014年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为2014年10月31
日,授予日的第36个月后可申请第三批即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40%解锁;至2017
年11月13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
进行了审查,《2014年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②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④激励对象在《2014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前单 件。
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⑤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
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
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严
重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公司业绩条件: (1)201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201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1%;以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0%,以二者孰低
基准,201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8%。 者计算,高于《2014年激励计划》设定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的11%的收益率。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母 利润为125,362,582.17元。2016年度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 241,382,013.6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的净利润为 220,244,766.13元;以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 201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润为基准,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比 2013年增长 75.69%,高于
《201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68%的净利
润增长率。
(3)公司2012、2013、2014三年平均
净利润为147,798,540.27元,2016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
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
水平;公司2012、2013、2014三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润为
130,525,708.37元,2016年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也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到,满足解锁
条件。
4、个人考核条件: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依据。考 2016年度,《2014年激励计划》中423名
核结果为“优秀”、“好”、“满意”的激励对象在满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满意”
足其他解锁条件时,可以按照《2014年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