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17-085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4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耀东、王雯琳等共计64人尚未解除锁定的全部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4年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1、201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激励计划》及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2014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4年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及《授权议案》。
4、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10月31日。《2014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5.5万股,授予价格为6.50元/股。
5、201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14年激励计划》确定的616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截止该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共有60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人自愿放弃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该次董事会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56人,拟授予的股份数调整至1269.6万股。
7、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4年激励计划》的调整。
8、201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对象为556 人,授予数量为12,696,000 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2月3日。
9、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0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5,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536名激励对象5,537,7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1、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38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66,500股限制性股票。
12、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62,500股限制性股票。
13、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487名激励对象5,096,7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14、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6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95,000股限制性股票。
15、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423名激励对象6,000,6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二、回购注销条件
2014年10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14
年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
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授予价格;2、按以下三种价格较低者确定:(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回购实施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3)回购实施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如无特别注明按照本条2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则本计划提到的回购价格均为本条1授予价格。
三、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2014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规定:
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计算公式为:P=P0/(1+N)(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其中,发生派息的计算公式为:P=P0﹣V。(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若由于派息事项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且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低于1元/股的,公司将按照1元/股回购相关限制性股票)。
2015年5月25日,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549,065,7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
计274,532,878股。
2016年6月1日,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
股本835,374,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017年6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857,887,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针对在公司实施2016 年度权益分派前离职的员工,其回购价格=授予价
/(1+0.5)-0.03=4.30元;
针对在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后离职的员工,其回购价格=授予价
/(1+0.5)-0.03-0.05=4.25元。
四、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数量为795,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获授股份数 回购注销股份数 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
(股) (股) (元) (元)
1 李耀东 45,000 18,000 6.5 4.25
2 王雯琳 15,000 6,000 6.5 4.25
3 宗卫琴 30,000 12,000 6.5 4.30
4 包佳磊 30,000 12,000 6.5 4.25
5 周升洋 45,000 18,000 6.5 4.30
6 陈江 7,500 3,000 6.5 4.30
7 王弢 30,000 12,000 6.5 4.30
8 于振慧 7,500 3,000 6.5 4.30
9 李德峰 30,000 12,000 6.5 4.30
10 杨旭绍 7,500 3,000 6.5 4.25
11 楼君华 45,000 18,000 6.5 4.25
12 李学姣 30,000 12,000 6.5 4.30
13 陈应红 30,000 12,000 6.5 4.30
14 阮国雄 30,000 12,000 6.5 4.30
15 王飞 30,000 12,00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