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期有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或投资者电话对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天晟新材,证券代码:300169)全资子公司天晟证券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产品是否包含超导材料及石墨烯材料业务领域十分关注,现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晟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成立的证券公司,在监管机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包括证券交易及发行债券等业务,公司于2016年9月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其100%股权。
2、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暂无超导材料及石墨烯材料的相关业务。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8日、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8月3日、8月4日、8月7日、8月8日、8月9日、8月10日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2023年7月28日、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8月3日、8月4日、8月7日、8月8日、8月9日、8月10日)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2、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股份,已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6日11时至2023年7月17日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拍卖成功,但股份尚未过户完成。若上述被拍卖的股份经法院裁定并完成股权变更过户登记后,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3、公司拟于2023年8月28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且未向第三方提供,2023年半年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届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晟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成立的证券公司,在监管机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包括证券交易及发行债券等业务,公司于2016年9月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其100%股权。
5、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暂无超导材料及石墨烯材料的相关业务。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