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 93,000 万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贷款、涉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等形式的融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具体申请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申请授信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5,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5,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9,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7,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4,500
浦发银行常州分行武进支行 5,000
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4,000
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句容支行 1,000
其他银行或其他机构 42,000
合计 93,000
具体授信品种、授信额度在银行及其他机构之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机构)的分配、授信额度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间的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利率及费率等条件,以及与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在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93,000 万元的额度内与授信单位协商确定。
为确保融资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93,000 万元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与各家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亦可对未列入该议案的其他 100%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超出上述额度的贷款,仍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