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吴海宙、吕磊、韩庆军、徐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沈磊、王利、宋洪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磊、王利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洪海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洪海就此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高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薪酬及津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奕先生由公司支付职务报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磊先生、韩庆军先生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海宙先生的津贴标准为 39 万元/年(税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
8 万元/人/年(税前)。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以上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地区薪酬水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以下无正文)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吴海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1991 年至 1993 年,任职于常州兰和塑料化工有限公司,1993 年至
1998 年,任职于常州市青龙塑料制品厂,1998 年至 2008 年 6 月任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技术中心主任,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副
总裁,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吴海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423,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0%;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吕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
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李沧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李沧京口路支行行长。
吕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韩庆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现任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经理、青岛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曾任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经理。
韩庆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庆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徐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2 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总裁。1992 年至 1998 年在常州兰和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工作,1998 年至 2008 年 6 月任
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
司董事、总裁。徐奕先生为常州市青年联合会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江苏省青年商会常务理事,天宁区政协常委,天宁区工商联副主席。
徐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06,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沈磊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上海中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刚泰集团上海天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西本集团上海新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助理、总经理,上海沃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晏瑞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安鹏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账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沃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沃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PKF China 四达中国管理合伙人;上海鸣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CFO。
沈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
本科,伦敦大学会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ACCA)资格。曾任上海金佰汇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昆明寰基生物芯片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特洁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宋洪海: 男,中国国籍,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 年 4 月出生,理学博士。
曾任天津市炜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格斯雅汇(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洪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