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7-108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和2016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广发原驰·天晟新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委托资产,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
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广发原驰·天晟新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4,185,604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3,266,298.27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2.73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即2016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2017年1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19年2月22日止。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一年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