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37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
9:30分在常州市中吴大道576号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泽伟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
实际参会董事8名,其中董事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徐奕、独立董事应可福参
加现场会议,董事周光远、独立董事杜昌焘、孙永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
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收购青岛图博板
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395万元收购青岛图博板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博公司”)全部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395万元收购图博公司全部
股权,收购后,公司可以对图博公司进行产品升级、应用延伸,从而丰富本公司
的芯材产品系列,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本次收购的定价公允,且公司具备收
购图博公司的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395万元收
购图博公司全部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本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公告详情暨可研报告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超募资金或者自有资金8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本次投
资具有以下三个目的:
1、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香港子公司的设立能促进公司与国际市
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上最新的技术和市场信息;
2、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3、有利于公司发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人才和设备,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
和生产效率。
本次投资主要存在的风险如下:
香港的经营环境与内地存在差异,公司需进一步了解适应香港的商业环境,
对公司将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在香港设立公司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厅以及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
性。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本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此次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
超募资金或者自有资金,如涉及使用超募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公告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