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39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收购青岛图博板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晟新
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6号”文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发行价格为32元/股。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11】3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
1月25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63,793,671.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688,206,328.1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0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
金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385,897,0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37,097,00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总额为351,109,328.10元。
二、关于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
规划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395
万元收购青岛图博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博公司”)全部股权。本次为公
司第九次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后,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余额为22,109,328.10元。
(一)前期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1年4月15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增资全资子公司-常州天晟复
合材料有限公司5,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截至目前,上述增资全资子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两事项已经完成;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也于2011年4月21
日使用,并按规定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1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
使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505万元人民币,与思瑞安复合材料
(中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思瑞天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工商最终核准登
记名称),思瑞天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X-PVC 泡沫、轻木(Balsa)
等复合材料的经销业务。合资双方约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天
晟新材出资2,505万元,占50.1%股权,思瑞安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出资
2,495万元,占49.9%股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双方首
期各出资20%,其余壹年内缴足。
截至目前,合资公司思瑞天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公司按约定完成了全部出资。
3、2011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其他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6,8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800万元,已经使用,并按规定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1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超临界微孔PP发泡材料大中试项目建设
的议案》、《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PMI结构泡沫材料大
中试项目建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000
万元用于超临界微孔PP发泡材料大中试项目建设,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2,000万元用于PMI结构泡沫材料大中试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上述两项目已经开始运作,4,000万元资金已开始使用。
5、2011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
用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
新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常州新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工商登记办理
中,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6、2012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
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200万元购买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