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68 深市 万达信息


首页 公告 万达信息: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万达信息: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30

万达信息: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0-097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张丽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张丽艳女士简历如下:

    张丽艳,女,1974 年生,中国国籍,1997 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哲学系获哲
学学士学位,2000 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获史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持有国家司法资格证书。
张丽艳女士于 2003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期间,先后担任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干
部、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现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张丽艳女士于 2020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丽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7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张丽艳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丽艳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1-62489636

    电子邮箱:invest@wondersgrou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33 楼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

    根据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市场薪酬行情及公司经营情况,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总裁,年薪 360 万。公司高级副总裁,年薪 280 万。

    上述年薪中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二者之比为 5:5。岗位工资按月支付;
绩效工资按年支付,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根据薪酬与业绩匹配原则,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实际发放金额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绩效金额为准。上述方案自董事会发布人员聘任公告之日起执行。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营运资金缺口,同
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含 8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外债、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有效期一年。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