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60 号《关于
核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
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 1,190,000,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2,97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03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349
验资报告。
为规范前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与主承销商以及存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9550880025768800381 101,294,630.6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30857886 138,501,235.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310066661018800248886 104,481,940.1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277896 175,650.2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277743 4,179.3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汉中路支行 455977070675 4,535.15
合计 344,462,170.99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8 年度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50,478,705.3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3393 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于此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使用此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478,705.32 元。上
述事项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完毕。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277896 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10066661018800248886 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9550880025768800381 转出补充流
动资金 10,000 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 630857886 转出补充
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
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至 3 月 期 间 , 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虹 口 支 行
9550880025768800381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2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
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277896 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0,000 万元,该项资金使
用计划已实施。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备注事项。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
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批准报出。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703.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4,5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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