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5-066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预留期权完成授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所涉的1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万达JLC4,期权代码036184。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1、2014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同意的法律意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补充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同意的法律意见。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4
年4月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相关事宜的议案》及《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4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所涉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5人调整为277人;所涉期权总数由800万份调整为1567.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1407.2万份,预留期权16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20元调整为14.55元。董事会确认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27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277名激励对象获授1407.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6月30日,行权价格为14.55元。
5、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5名激励对象1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确定公司预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5年4月21日,行权价格为93.62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15名激励对象获授160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5年4月21日,行权价格为93.62元。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公司A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3、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814,121股的0.32%。
4、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5年4月21日。
5、 预留股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5名,授予的期权数量为160万份,激
励对象为核心业务管理骨干。
6、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3.62元。
7、 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首次授权日起三年。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
自本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二年后,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期内按每年50%:5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
8、 授予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
假设本计划授权日所在年度为T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为:
(1)以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固定基数,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比2012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05%和145%。
(2)以201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固定基数,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5%和145%。
(3)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1.00%和11.50%。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其后两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额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4)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本计划股票期权成本应当计入公司管理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根据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实施考核办法》,预留股票激励对象个人综合考评结果与最终行权挂钩,即核心业务管理骨干考核结果为C级(达标)及以上的可以全部行权,D级可以部分行权,E级不能行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预留期权授予的公告》(编号2015-056)。
二、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 期权简称:万达JLC4,期权代码:036184
2、 经登记的预留期权授予人员分配比例:
获授期权数 占计划总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姓名 人数 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一、核心业务管理骨干 15人 160 10.21% 0.32%
合计 15人 160 10.21% 0.32%
3、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5年4月21日。
4、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3.62元。
5、 经监事会核实,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的内容一致。
三、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B-S模型,本次授予的1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总成本为4,298.4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本次授予的期权数量,假设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发生变化,从2015年4月22日开始摊销,按照激励费用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的原则,则各期分摊的激励成本情况如下:
合计 前12个月分摊 第12-24个月分摊
第一批期权成本(万元) 1,922.40 1,922.40
第二批期权成本(万元) 2,376.00 1,188.00 1,188.00
合计(万元) 4,298.40 3,110.40 1,188.00
由于分摊的跨期效应,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第一年(2015年) 第二年(2016年) 第三年(2017年)
成本分摊(万元) 2,164.50 1,772.62 361.28
受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期权行权数量的变动,期权的实际成本可能与此处的数据有所差异(由于激励对象存在业绩考核不达标或在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内离职等情况,获授股票期权可能有部分最终不能行权,期权的实际总成本可能会小于本次估算的成本)。
四、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 备查文件
1、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
年度)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2014年度)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