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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草案)

公告日期:2015-05-04


        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草案)
                  资产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目录
一、前言......3
二、释义......5
三、声明与承诺......7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8
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10
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14
七、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17
八、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18
九、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8
十、资金补偿机制及资金补偿方......23
十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24
十二、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25
十三、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27
十四、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27
十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28
十六、交易及交收清算安排......31
十七、越权交易......31
十八、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33
十九、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与税收......39
二十、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42
二十一、报告义务......43
二十二、风险揭示......45
二十三、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50
二十四、清算程序......51
二十五、违约责任......54
二十六、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55
二十七、资产管理合同的效力......55
二十八、其他事项......56
                                  重要提示
    鉴于本资产管理计划特定的产品结构、投资策略和投资标的,本计划资产委托人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资产委托人应确保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充分阅读本合同,并充分理解本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1、本资管计划为非保本产品,各级委托人均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本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包含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较高风险类的投资对象,收益水平会随之变化,进而产生风险。本资管计划份额分为优先级A类份额和次级B类份额,按照本资管计划的认购程序,两类份额存在认购失败、募集失败的风险。本资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满后,经所有委托人及管理人一致同意,可以展期。
    2、为保护委托人特别是优先级委托人的利益,本资管计划设置补仓预警线、补仓线和止损线。为保护全体委托人特别是优先级委托人的利益,本资产管理计划将每日计算计划份额净值并设置预警线、补仓线和止损线。
    3、本计划集中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票,且所持有的股票存在一年或更长的锁定期。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资产托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股票锁定期风险、资产管理计划延期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其他风险等。
     4、次级份额通过对优先分配权的让渡,获取超额收益分配权。在此过程中,次级份额的预期收益与风险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放大,从而将表现出较高收益与较高风险的特征。在本计划的主要投资市场的投资环境严重恶化,本计划的资产净值出现严重损失的情况下,次级份额的净值损失将出现显着超出本计划总体净值损失的风险,次级可能面临投资本金亏损。
    5、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委托财产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资产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财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以及为资产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管理和处臵资产管
理计划财产,但是资产管理人无法确保仅在市场最高价时将该等财产予以变现。
    6、资产委托人承认,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未对委托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本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仅是投资目标而不是资产管理人的保证。资产委托人充分理解,为投资本资产管理计划而自资产管理人获得的推介材料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各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推介材料中对投资项目所进行的评估和预测不是资产管理人对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承诺。资产委托人承认和同意,如何管理以及在何等价位处臵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由资产管理人全权决定,资产委托人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涉。管理人在买卖股票前将会就是否处于信息披露敏感期向【万达信息】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进行咨询。
    本合同管理人、托管人作为本合同签署方,已接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委托人作为本合同一方,签署本合同即表明委托人完全接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
                                  一、   前言
    为规范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计划”)运作,明确《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资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资管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当事人按照《管理办法》、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资管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并已阅知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委托人承诺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资管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资管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安全保管客户资管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资管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   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资管计划或资管计划或本资管计划或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指依据《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资管合同》所设立的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
    2、本合同或资管合同或资产管理计划资管合同:指《大成基金-万达信息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对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单位 “元”
    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资产管理人: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大成基金”)
    7、资产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8、资产委托人: 指签订本合同且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计划份
额的投资者
    9、发售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注册登记机构:本资管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资产管理计划资管合同当事人:指受《资管合同》约束,根据《资管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12、计划份额分级:指本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对委托财产收益分配的约定,将计划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优先级计划份额(简称为“优先级”)和次级计划份额(简称为“次级”),两者的份额配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募集的两级计划份额的委托资产合并运作
    13、A类份额:指本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优先级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获得预期收益
    14、B类份额:指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本资产管理计划在进行收益支付或清算资产分配时,将优先满足优先级本金及其预期收益的分配,剩余部分再对次级进行分配
    15、份额参考净值:指在估值日计划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计算得到的本计划之A类份额与B类份额两类份额的估计价值。在合同期内A类份额和B类份额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份额价值的一个估计,并不代表资产委托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或资产管理人对收益、本金的任何承诺。
    16、资金补偿方:指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
    17、员工持股计划:指次级委托人所在的上市公司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
    18、资管计划存续期:指资管计划成立并存续的期间
    1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0、T日:指日常参与、退出或办理其他资产管理计划业务的申请日
    2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22、参与:指委托人根据资管计划的规定,在开放日申请购买资管计划单位的行为
    23、退出:指委托人根据资管计划的规定,向管理人申请卖出资管计划单位的行为
    24、开放日:资管计划为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的时间即为开放日25、封闭式:指资管计划份额总额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资管计划委托人不得申请赎回的资产管理计划。
    26、年、年度、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27、计划年度:指本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为止的期间
    28、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给委托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委托人持有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情况的登记账户
    29、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指本资产管理计划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30、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31、资产管理计划单位净值: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除以计划总份额32、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面值:指人民币1.00元
    33、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过程
    34、万达信息:指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5、标的股票:指本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信息”)二级市场流通的股票
    36、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2、政府的行动如颁布禁令、调整法律、法规、制度或政府征用/没收等;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等;4、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5、银行清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   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声明委托财产为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或授权委托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进行委托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对该委托财产行使相关权利且该权利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资产委托人声明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