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4-07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期权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万达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
所涉首次授予1407.2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万达JLC3,期权代
码036145。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1、2014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同意的法律意见。上述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公司
独立董事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草案)
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补充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发表
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同意的法律意见。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4
1
年4月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4年度)(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相关事宜的议案》及《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
年度)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4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所涉
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
年度)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4年度)所涉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5人调整为277人;所涉期权总数
由800万份调整为1567.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1407.2万份,预留期权160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20元调整为14.55元。
董事会确认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27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
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277名激励对
象授予1407.2万份股票期权,确定首次授予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6月30日,行
权价格为14.55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规定的获授
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有关规定获授股票
期权。
(二)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公司A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3、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67.2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2,816,000股的3.18%。
2
其中首次授予期权1407.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6%;预留股票
期权16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4、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4年6月30日。
5、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77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07.2万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业务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
行激励的相关人员。
6、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55元。
7、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首次授权日起四年。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期内
按每年40%:30%:30%的行权比例分批逐年行权。
8、 授予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
(1)以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为固定基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率不低于70%、105%和145%。
(2)以201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固定基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70%、105%
和145%。
(3)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0.50%、11.00%和11.50%。
若公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