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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4-02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 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预留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自首次股票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13年10月20日至2014
年10月19日。但由于预留期权授予日为2012年9月10日,本次预留期权的有
效期至2014年9月9日止,故本次预留期权的行权期从2014年3月14日至2014
年9月9日止,可行权共计34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公告2014-020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2011 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公告》)。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 年度)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
主行权,期权简称为万达JLC2,期权代码为036055,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
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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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
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