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4-020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1年度)合计激励对象总数为185人(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期权的18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共计256.08万份;预留期权的5名激
励对象,在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数量为34万份,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
(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
年度)(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同意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同意的法律意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1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万达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草案)修订稿》,公司独
立董事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草案)修
订稿》发表了同意的补充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发表了
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同意的法律意见。
1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1年10月10日,
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度)实施考核办法》。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1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本次196名股权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
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
定,同意196名激励对象获授459.6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1年
10月20日,行权价格为27.81元。
5、2012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5名激励对象3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确定公
司预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2年9月10日,行权价格为29.2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
关规定,同意5名激励对象获授34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2年9月10日,行
权价格为29.21元。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6、2012年9月25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的3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
称:万达JLC2,期权代码036055。
7、2013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
2
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6人调整为188人,激励对象总数由201人调整为193人;所涉
期权总数调整为961.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893.6万份,预留期权68万份;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81元调整为13.86元,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9.21元调整为14.61元。万达信息将按照规定对被取消的12.8万份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办理注销手续。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同意
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8名离职人员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并予以注销。
董事会认为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188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
期的可行权条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同意首次授予期权的18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
权期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357.44万份。
8、2013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86元调整为1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