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登记完成数量:660.00 万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
32,623.00 万股的 2.02%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8 元/股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 人
5、预留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
(三)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5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2.2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5 月 5 日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60.00 万股
(三)授予人数:9 人
(四)授予价格:2.28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预留授予限 占目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9 人) 660.00 100.00% 2.02%
合计 660.00 100.00% 2.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 述 9 名 激 励 对 象 均 为 公 司 2022 年 5 月 7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
(七)时间安排的说明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每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档,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E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当年度不能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 5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在授予之后的资金缴纳及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本次预留授予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不涉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