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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7 深市 迪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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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迅: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7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咨询网公司公告【2018-065号】。转让双方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和新余市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泰投资”)签署了《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与新余市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签署之后,由于公司股价的非理性波动,双方约定的交割条件不具备,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易,双方正在磋商后续可能的交易安排,不排除终止交易的可能性。

    交易双方正在就这一问题进行磋商,但尚未签署新的协议,待新的协议签署完成之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近期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2015年7月29日至7月30日,北京安策通过中泰证券从二级市场上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二级市场增
持的这部分股票减持完成之后,券商的平仓行为要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之规定。

    2、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6日,北京安策因质押的股份被平仓累计被动减持了3,262,731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3,002,400股),超出部分股份为北京安策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股价异动期间(7月25日至7月2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给公司的邮件《关于已采取违约处置措施的通知》得知:7月25日,北京安策因质押的股份被平仓而被动减持了31,766股;7月26日,北京安策因质押的股份被平仓而被动减持了26,599股。上述股份是北京安策于2015年7月通过中泰证券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不属于首次发行前的股份,因而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之规定。
四、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安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六、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