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迪威迅;证券代码:300167)将于2018年2月14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四川梓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梓宁”或“标的公司”)控股权。四川梓宁成立于2000年2月1日,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总承包,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机械设备与租赁;生产、销售预拌砂浆(仅限分公司);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普通货运(限分公司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 设备、机电产品、建筑工程机械。四川梓宁控股股东为慧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晓峰先生。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会同相关各方针对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交易方案的细节进行了研究论证,并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和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沟通和磋商。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1、因筹划对外投资建筑行业标的企业重大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重大投资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
2、2017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投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13)。
3、2017年12月1日经公司初步论证,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年1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
4、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8、2017-120)。
5、2017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6、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6日、2018年1
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2、
2017-129、2018-002、2018-003)。
7、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8、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
9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018-012、2018-014、2018-017)。
9、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的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会同其他各方对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开展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由于到目前为止,交易各方尚未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承诺
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方商榷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会继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公司目前正致力于智慧城市、新型园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和运维运营等智慧化服务,四川梓宁拥有建筑行业的多项资质、优质的客户资源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因此在不违背相关规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公司不排除未来与四川梓宁及相关方继续磋商并达成资本和业务合作的可能性。
六、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开
市起复牌。
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对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