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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5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63%。

    2、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两项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7
月11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18年7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7,96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4元/股。

    5、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上述8名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7万股,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144人调整为13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7,960,000股调整为7,793,000股。

    6、2018年9月10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即2018年9月14日起1年为锁定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
  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自授予
  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40%。截至目前,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已满12
  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锁数量为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2、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 财务 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 者无 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 财务 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 见或 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 近 12个月 内被证 券交 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②最 近 12个月 内被中 国证 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 近 12个月 内因重 大违 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 行政 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 参与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
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 2017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股权
不低于20%;;                            激励影响的净利润为436,828,652.86元,2018年度归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以经审 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 润并剔除股 权激励影响的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 股东 的净利 润并剔除股 净利 润为534,273,200.17 元,较 2017 年度增 长率为
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2.31%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对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划分 为A,B,C,D,E五档。

                                        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
若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A/B/C

                                        其余13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

                                        解锁条件。

格”,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比例对获授 的限制 性股 票逐年 分批次解除
限售;若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为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一
般”,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比例只能解除限售当期可解除限售份额的
50%;若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
为E档,则上一年 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为
“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
解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

      3、可解锁起止日期

      解锁期限为2019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

      4、限制性股票解锁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
  通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出具了《关于北京东
  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2018]京会兴验字第05000009号);本
  公司已于2018年9月11日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该批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
  布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编号:2018-077)。

      5、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本期可解锁数量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      (份)

                                                        例

      肖宝玉        财务总监        300,000          3.85%          90,000

      敖志强        副总经理      1,000,000        12.83%        300,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6,317,000        81.06%        1,895,100

          人员(131 人)

              合计                7,617,000        97.74%        2,285,100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解锁数量中个位数后存在小数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
  数为准。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股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已
  经成就,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5,1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