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65 深市 天瑞仪器


首页 公告 天瑞仪器: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瑞仪器: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
  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1888号天瑞大厦八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563,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0525%。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施敏和周洁律师见证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506,5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040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2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召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6%;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6%;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6%;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6%;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结果:同意189,506,55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结果:同意22,700股,反对34,6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189,529,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6%;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施敏和周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