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64 深市 通源石油


首页 公告 通源石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源石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1

通源石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相关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决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对《关于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此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四、对《关于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对《关于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对《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八、对《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我们认为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独立董事:梅慎实  赵丽红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